歙县气象局政策解读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解读范围。县气象局报请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县气象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县气象局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一)起草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二)解读方案需由起草科室负责同志初步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局主要负责领导审定。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科室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
三、创新解读形式。解读科室应结合实际,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解读内容的传播力。
四、健全解读机制。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办公室收到解读材料后要及时更新。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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