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696/202602-0000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生效日期: 2026-02-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年终 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 单独 计税 个人所得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年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10:5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