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696/202601-0000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13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13
生效日期: 2026-01-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提供 车辆停放 征收 增值税 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企业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0:4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