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696/202506-00012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2025-06-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提案 答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7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08:5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曾笑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法》正式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歙县税务局将按照上级局部署实施开展《增值税法》相关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纸质宣传折页等形式全面开展宣传,解读新旧政策的变化及注意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为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提供精准辅导。
  财政局作为协办单位,与县税务局密切配合协作,落实新《增值税法》要求,加强政策宣传与执行。并建议利用电子税务局平台,推动企业购销数据互联互通,优化涉税服务,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开展精准辅导。联合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同时,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营商环境数字化建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歙县税务局税政一股
  联系电话:6513270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