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2341021485816672B/202312-0001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 2023-12-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供秘﹝2023﹞1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洪敏解读《歙县供销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歙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0 信息来源: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总社及安徽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部署,破解当前社有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监管不足等问题,结合歙县供销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旨在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二、起草过程

县供销社依据全国总社及省级改革文件,结合前期调研和企业现状,征求业务股室、社属企业意见,经党组专题研究审议形成终稿,确保改革方向精准、措施可行。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产权清晰、治理完善、运营高效的供销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社有资本布局更加优化,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形成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重点内容

产权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整合农资公司、再生资源公司等社企资产,探索引入战略投资,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发展。  

治理优化:完善参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如北岸供销社、新安烟花爆竹公司),依法维护供销社股东权益。

风险防控:强化债务、投资等领域风险排查,重点化解原盛徽公司仓库迁建债务问题,建立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动能培育:发展电商、冷链物流、绿色农资等新业态,提升现代农业和农村金融板块运营水平。

监管强化: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加强审计监督和廉洁从业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增值。

五、对象范围

涵盖县供销社各股室、社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如县农资公司、盛旺再生资源公司)、参股企业(如北岸供销社、新安烟花爆竹公司),以及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监督主体,涉及资产管理、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全链条改革。

本方案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为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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