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09194/201907-0004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7-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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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将瓶装液化气市场隐患治理纳入“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14:13 信息来源:歙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将瓶装液化气市场隐患治理纳入“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将瓶装液化气市场隐患治理纳入“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皖安办〔2019〕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意识,压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隐患大排查,全面摸排消除风险隐患,并举一反三,全面检视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成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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