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
歙应急〔2025〕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就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点多面广,许可(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成立专班,精心部署,在做好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宣传动员,确保在2025年12月19日前顺利完成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执行以下要求:各乡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不得超过2025年度发证数。(桂林镇、富堨镇、坑口乡、武阳乡、金川乡、王村镇、森村乡、街口镇、璜田乡、长陔乡、小川乡等乡镇要加大缩减力度,确保符合零售网点数量不超过村均3家的要求)
根据《歙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设长期零售点,可设有效期在一个月以内的短期零售点。
二、工作要点
(一)接收申请材料
在接到烟花爆竹许可办理申请后,乡镇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程序、所需申请资料和条件,并与各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变更经营地点的,必须经过审查符合要求后,按程序申报办理。
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原件;(换证条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地点位置(门面)位置照片;
6.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相关申请材料由乡镇政府统一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二)组织经营户培训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需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方能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2026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要求:
(1)报名。烟花爆竹经营户的主要负责人(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自主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登记报名,由各乡镇统计填写《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教育培训摸底登记表》;统计上报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前。
(2)培训机构按照各乡镇报名人数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地点、班次、课程、课时等,并及时通过乡镇通知到各经营户,由乡镇按时组织统一培训。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1月中旬。
(3)参训费用由烟花爆竹经营户自行承担。培训机构要合理、科学定价,不得设置障碍变相额外收费。
(4)考核。安全培训须通过考试合格,由培训机构发放《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并作为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
(三)经营条件审查
各乡镇要提前组织人员对本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商品混放、异地销售、地址不一致、超量储存等问题的经营户,不得延续经营许可。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要实地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开展审查,详细核实零售店面积、住址等信息,并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安全》(AQ4128-2019)要求填写《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许可条件检查清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同时核定实报烟花爆竹零售店储存量(见附表)。禁止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超市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乡镇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户登记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及乡镇申请办理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报告务必于2025年11月14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以及第四十三条明确的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单位的用语含义“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单位是指从事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各乡镇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参保宣传,鼓励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应保尽保。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等因素,科学布点。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无违法行为记录、经营安全条件好、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并经培训合格且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申请人。要及时向群众宣传普及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提高经营人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条件,完备警示标识,备齐消防设备。要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同公安、市监、应急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量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安全。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歙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 花 爆 竹
经 营(零售)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制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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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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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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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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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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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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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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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专店经营 [ ] 兼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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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类 型 |
个 体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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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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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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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人 |
其中 |
销售人员培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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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范围 |
烟花类[ C、D ] 爆竹类[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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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意见 |
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并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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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乡镇归档
附件:烟花爆竹申请书.doc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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