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汪文:《关于开展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行动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一是全县各行业领域有序复工复产,各类生产经营、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二、起草过程
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室起草,经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审阅稿件后,审定签发。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解决现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四、对象范围
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工贸、水利、通信、电力、农业等行业领域。
五、重点内容
防范机械伤害事故,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合格,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风险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登高作业前,必须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现场安全交底,组织高处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办理高处作业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业过程必须专人全程监护。
防范物体打击事故,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及劳保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对身处的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于职能交叉及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要“向前走一步”,齐心协力抓好监管,防止失察漏管。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广泛宣传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对照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