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汪文解读《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二、起草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三、起草过程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室起草,经主要领导签发后正式发文。
四、主要框架内容
开展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宣传动员,确保在2024年12月20日前顺利完成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根据《歙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设长期零售点,设有效期在一个月以内的短期零售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以下要求: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按照辖区行政村村均数量不超过3家计算,超过数量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核减到位,其他乡镇保持不变,不得超过2024年度发证数。
五、工作要求
乡镇要结合本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等因素,科学布点。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无违法行为记录、经营安全条件好、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并经培训合格且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申请人。要及时向群众宣传普及烟花爆竹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提高经营人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条件,完备警示标识,备齐消防设备。要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同公安、市监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量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