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依法行政办: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歙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的通知》(歙府法领办〔2021〕19号)要求,我局严格对照督察内容开展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委书记传达学习与集体研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工作实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先学一步,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召开全局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三是结合我局书记项目朝阳计划,组织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年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思维,提升法治理念,提高年轻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结合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同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习贯彻。
(二)法治营商环境新提升情况
一是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制定了《歙县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延期、变更的部分事项采用承诺制,2021年,截至目前采用承诺制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7件。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歙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和《歙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使用全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共随机抽取工贸、危化等9家企业,并将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联合科商经信局、气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联合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为100%。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立《歙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歙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歙县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科学规范管理模式,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认真梳理我局权力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并在信用黄山网站“双公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应急预案备案和事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双公示”信息12条。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根据省市要求拟制定《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时,严格按照文件立项、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行。
(四)重大决策水平提升情况
一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由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工作,对今年18起案件的执法主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尽审(审核率达100%),审查过后的案卷再提交集体讨论研究。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开展业务工作。在我局牵头事故调查工作中,我局认真履行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职责,充分听取调查组成员意见,并根据多数成员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综合分析,研定初步结论。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暂行)》标准及我局案卷评查制度规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审人员对2020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三类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案卷14宗,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
(五)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情况
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1年,共组织我局新录用和往年未通过的等5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功通过考试。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学习,由局班子成员牵头,定期对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学习研讨,并组织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年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集体学习。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市局和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严格行政执法。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组织危化等重点企业参加业务培训,推动应急管理宣传“五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推广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安全生产一封信”,号召全县人民“争当安全卫士,共建和谐家园”,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制作我县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展板,通过各项宣传活动、培训会议向企业、公众开展警示教育。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领域共排查隐患320条,整改完成293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6起,处罚到位26.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联合县非煤矿山监管职能部门先后开展露天矿山边坡安全“体检”工作、“1+11+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矿山外包工程管理等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对我县的矿山进行安全“会诊”和重点设备“体检”,截至目前,共执行安全检查巡查22人次,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76条,整改76条,行政处罚2起,罚款6万元。突出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工贸领域、烟花爆竹的专项检查,共排查隐患281条,整改完成264条,行政处罚3起,处罚到位2.5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实施方案、“两个清单”,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加大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赋分权重,共计26分。各乡镇、各部门共检查企业1682家,排查隐患2481处(已整改2417条),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412起,罚款251.95万元,停产整顿10家,约谈警示16家。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县安委会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盯紧盯牢重点任务,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制度措施、工作职责,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提醒乡镇和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以安委办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布工作提示警示函8份,联合县纪委监委发工作提示函6份。
(六)坚持法治思维,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多元化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主要负责人听取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报告、部署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防范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2021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健全依法防范纠纷机制,探索建立应急管理调解制度,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企业约谈、人民调解等柔性方式的积极作用,有效消除矛盾纠纷于萌芽之初。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以悬挂横幅、摆摊咨询、发放资料、会议培训等传统形式居多,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是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虽达全局三分之二以上,但具体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力量仍然薄弱,执法人员与执法任务不匹配,且因人员调动,执法专业性不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监管涵盖范围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与目前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愈加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以依法行政促安全生产监管。
(一)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防灾知识,推动应急知识“五进”,继续加强实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教育,切实提升全社会事故灾害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强化企业自主培训,监督企业狠抓“三级”安全教育。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权相对集中,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在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召开协调调度会、部门联席会、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形式,制定切实可行、有力有效地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歙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