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603-0005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生效日期: 2026-02-27 09:42:2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姚先生投诉酒店价格过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姚先生投诉酒店价格过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09:42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姚先生反映2月20日花费988元入住歙县某酒店客房一间,该酒店平常200多元/间房价,认为商家哄抬物价,望相关部门核实给予合理说法。

经核:酒店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服务品质等因素自主制定。春节假期游客集中出行,歙县住宿需求短期激增,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出现阶段性波动。我局已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价格秩序:1.节前提醒告诫:向全县酒店、民宿、线上预订平台发放价格告诫书;2.旺季价格指导:发布节假日价格行为指引,引导经营者合理设定涨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3. 全程巡查执法:对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检查,严查串通涨价、虚构原价、模糊标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今后,我局将持续强化价格监管,督促进酒店一步优化定价、提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