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我局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莲花姜(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莲花姜(生姜)(购进日期:2025-11-11)经抽样检验,该批莲花姜(生姜)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莲花姜(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作为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涉案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采购时并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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