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我局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惠到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芝麻煎饼(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黄山惠到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芝麻煎饼(糕点) (生产日期:2025-08-20)经抽样检验,该批芝麻煎饼(糕点)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黄山惠到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芝麻煎饼(糕点)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黄山惠到家超市有限公司作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涉案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当事人采购时并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免予处罚。
二、歙县小叶饭店使用的餐具(饭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歙县小叶饭店使用的餐具(饭碗)(日期:2025-11-21)经抽样检验,该餐具(饭碗)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歙县小叶饭店使用的餐具(饭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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