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512-0004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0-23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0-23
生效日期: 2025-10-23 16:34:5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陈女士投诉饭店乱收费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陈女士投诉饭店乱收费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6:34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陈女士反映歙县某饭店乱收费,未明码标价。收到投诉后根据提供的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于2025年5月13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该案件已调查执行完毕。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经我局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表示无需当事人退款和赔偿,故我局对此投诉终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