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5月21日14:40左右在歙县某商贸购买一条硬壳黄山香烟,支付扫码价格248元,完成支付后商家告知价格错误,让其补交16元,来电人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核实督促商家明码标价并退还多收费用。
经查,被诉方已明码标价,因其烟草收银系统内价格未及时更新而导致价格错误,经调解,被诉方退还投诉人16元,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