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学校(幼儿园),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各有关股(室) :
为深化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每学期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联合检查范围包括中小学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对幼儿园食堂的检查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重点任务
联合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严查严管膳食经费管理不规范、招标采购把关不严、主体责任不落实、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营养配餐不达标等方面问题。
(一)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含承包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一致性情况。采取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标注承包经营企业名称情况,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是否有效保持情况等。
(二)膳食经费及供餐运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健全膳食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公开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
(三)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在春秋季开学供餐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变质或过期等不合格库存食品及原料,确保食品及原料符合安全要求;全面清扫、消毒加工操作及用餐等场所,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全面检查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饮水机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有效运转;全面排查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配备是否与供餐人数相匹配,并规范使用。
(四)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是否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学一个月内,是否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着力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就餐环境;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措施。
(五)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含承包经营企业)是否按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大纲》《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每半年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年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知识培训考核,培训时长是否不少于40小时。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七)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供餐等关键环节过程控制。
(八)病媒生物防制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配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并规范使用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防鼠八项措施》有关要求,做好“一日两查”工作。
(九)营养配餐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在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学生餐的带量食谱,各类食物、能量和营养素的供应量是否符合《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的要求;学校是否公示学生餐的能量和营养素含量,是否能做到营养均衡;每餐供应的食物是否达到3大类,每周是否为学生提供2次以上奶制品、大豆制品,午(晚)餐食物种类是否达到6种。
(十)社会共治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至少邀请师生和家长分别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考;是否建立健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是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日常检查;是否建立“校园餐”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否积极宣传“群腐”集中整治投诉平台,广泛动员师生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监督;是否向每一位家长发放“投诉平台宣传单页”,并在校门口、食堂等显著位置按要求张贴;是否在官网、官微、家长群等渠道发布投诉平台宣传信息;是否实施“互联网+AI+明厨亮灶”;是否在校园设有固定宣传阵地,宣传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等知识,食堂张贴或摆放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材料;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等。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聚焦中小学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安排),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通报检查情况。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有效减少入校、入企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发生。
(二)督促问题整改。各部门依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分类推进整改。对存在膳食经费管理不规范,使用来源不清、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突出问题的,一律“零容忍、零懈怠”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管理和监管同向发力,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力度,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主管和监管责任。协同推进,不断建立完善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行纪贯通和行刑衔接。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歙县教育局
歙县公安局 歙县财政局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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