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507-0001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洪女士投诉鲜花不符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洪女士投诉鲜花不符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7-01 17:17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洪女士反映其2月14日10:14左右通过美团购买某花苑(歙县店)的鲜花,消费175元 ,但来电人表示收到货后,发现实物和图片不符 ,与商家沟通处理未果,且商家态度差,现认为不合理,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经调解,商家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