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506-0000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5:25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组织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tle@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附件:

1.《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