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401-0005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2024-01-26 10:48:5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常态化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内容概述: 歙县常态化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性: 有效

歙县常态化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0:48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歙县常态化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皖食安委〔2023〕3 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确保找得到人、查的清事、落得了责。推动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与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贯通衔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有力防范化解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包保督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程序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督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推动落实包保督导责任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度融合,实现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同向发力、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健全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机制。县食安办、乡镇政府(食安办)要做好包保干部首次督导协调服务工作。包保干部要落实常态化包保督导责任,自行前往企业开展督导,确保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并使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上传督导记录,避免层层陪同加重基层负担。建立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与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贯通衔接机制,推动包保督导、监督检查、行业管理和企业自查信息及时互通。建立完善包保督导发现问题分类处置机制,加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推动包保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发改、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常态化开展包保干部教育培训。利用专题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分层分级开展包保干部轮训,提高包保干部履职能力,讲解各级包保责任与任务以及工作督导要求,实现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序协同推进。建立包保督导考核激励机制,对包保干部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及时提醒督促;对包保督导工作表现优异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包保对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应主动担当、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包保干部工作变动后,应及时与县食安办联系,调整包保关系。(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

(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分类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找准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点,制定并动态调整风险管控清单。指导企业设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与日常质量管理体系嵌入融合,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健全完善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落实《歙县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督促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培训考核,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创造条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组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下书面考核、考试及线上登陆“食安员抽考APP”、“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等小程序答题的形式,强化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应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及时动态更新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和包保责任关系,督促落实包保督导任务。建立完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工作。(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

(七)推动社会共治与“ 两个责任”衔接互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银保”模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改革创新、依法监管”的原则,引导保险机构探索设立风险防控基金,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推动落实“ 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八)建立健全评估评价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调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反馈落实成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行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信息公示,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监督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工作。(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县食安委推进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县食安办、乡镇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推进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三)强化监督考核。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通过“ 四不两直”方式,落实“三查一访”工作制度,对各地推动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食品安全“ 两书一函”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督查督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人:徐德强,咨询电话:0559-6513196(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