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312-000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11-29
生效日期: 2023-11-29 11:39: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国市监信发〔2023〕77 号 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内容概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性: 有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9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阅读次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国市监信发〔2023〕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3 年 9 月 15 日

附件: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