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303-0005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03-13
生效日期: 2023-03-13 17:15: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同志江志伟解读】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同志江志伟解读】歙县市场监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江志伟解读】歙县市场监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7:15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迎接省级初评验收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创建工作主体责任为重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与知晓率为中心,集中力量,全力冲刺,奋战100天,在全县范围内打一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战。确保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初评验收准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与创建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即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要求。

(二)营造宣传氛围,确保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食品监测,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五)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所全部达标。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舆论宣传,严格督查考核。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市场监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再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徐德强,咨询电话:0559-651319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