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370/202502-00008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机构: 歙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贯彻新条例】歙县统计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JE202001 发布时间:2025-02-12 16:38 信息来源:歙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2月10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歙县统计局组织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议要求,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严格依据《条例》要求,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各股室要做到全面及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推动歙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做到精准高效,切实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