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0819/202602-00005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公告,TXT,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机构: 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黄山市铖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环保型耐火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6:08 信息来源: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3——2025年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6000吨环保型耐火粉体材料项目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

黄山市铖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黄山市铖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拟在歙县经济开发区紫金路7号(原奥龙地块)进行建设租赁歙县鑫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空置的厂房进行生产,总租赁面积为1722平方米。项目购置包覆机、分级机、进料机、给药机、加热器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1条多功能粉体表面连续包覆生产线,同时建设供电、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6000环保型耐火粉体材料的生产规模。

废气:施工期临时堆放场围挡、遮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

运营期:1.项目包装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负压管道进入表面包覆机回收利用包覆生产线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经脉冲收集器+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过滤处理后,同密闭负压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入料、打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原料料仓、过渡料仓、成品料仓暂存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仓顶除尘器”TA005~TA008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奥龙工业园已建卫生间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合理布置等措施降噪;

运营期:生产设备生产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外运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运营期在生产车间车间西南侧建设10m2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设置15m2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以存放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

该项目于2026127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6510122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