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黄山市马勒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8万件汽车发动机缸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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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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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8万件汽车发动机缸盖扩建项目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经兴路2号 |
黄山市马勒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
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地块总面积23777m2,原有项目建筑(1#、2#、3#)共占地15144m2,在原有地块上新建两栋厂房(4#、5#)共占地3860m2,建筑面积10180m2,并购置熔化炉、铸造机和机加工等生产设备,同时依托原有公用设施建设供排水、供电、供气并新增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新增8万件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与原有1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一起形成整体达到18万件/年的生产能力 |
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直接排放;2.熔化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与管道收集的震砂废气一起进入“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浇铸、制芯废气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过滤+水雾分离器+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4.抛丸粉尘全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破乳后与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一起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限值后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主要产噪设备为切割机、钻床、环保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一般固废:铝渣、淬火沉渣、废砂、废钢丸、废包装材料以及布袋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一起回用于生产;3.危险废物:杂质、废活性炭、清洗废渣、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破乳剂空桶以及沾有切削液的铝屑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该项目于2026年1月27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6510122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245200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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