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做出黄山市杭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缆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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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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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8000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线电缆材料项目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紫金路7号(原黄山奥龙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黄山市杭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拟租赁安徽省歙县经济开发区紫金路7号(原黄山奥龙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并改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4320m2,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设置3条无卤电线电缆材料生产线和2条PVC电线电缆材料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应急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000吨环保型特种阻燃电线电缆材料。 |
废气:3条无卤生产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密炼机落料废气、密炼机出料口废气、喂料口废气经密闭投料混炼间负压收集与挤出、切粒、风冷废气等经全覆盖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2条PVC生产线料粉尘、投料粉尘、密炼机落料废气、密炼机出料口废气、喂料口废气经密闭投料混炼间负压收集与挤出、切粒、风冷废气等经全覆盖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覆膜滤料式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除湿+二级活性炭(颗粒炭)处理后经15m高DA002废气排放口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间接循环冷却水中污染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练江。 噪声:废气收集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冷风机以及其他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软连接、消声、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固废:新建一间15m2固废库,废包装袋收集贮存于固废库后,定期外售给废品站回收利用。 新建一间15m2危废库,用于贮存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危险废物经贮存后每季度转运一次,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至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发电。 |
该项目于2026年1月26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6510122
通讯地址:歙县紫霞路71号
邮 编:245200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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