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0819/202312-0001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TXT,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内容概述: 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石大安解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作者: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3 信息来源: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已于12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石大安就该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2022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20223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皖环函〔2022375号)。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310月启动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工作,202311月形成《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部门及乡镇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为歙县28个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32027年。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主要框架内容

《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共分为七个部分,包括规划总则、区域概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背景、编制依据、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范围和时限等。

第二部分为区域概况,介绍了歙县自然气候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总结了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第三部分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概括总结了全县畜禽养殖现状,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现状等养殖相关情况,分析了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四部分为规划目标,结合省、市有关目标任务和歙县实际,提出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同时,《规划》根据生态环境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对全县土地承载力开展评价,并进行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包括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推进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包括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

第六部分为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分析了《规划》实施后产生的效益。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落实环境监管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推进规划落实的要求。

五、下步安排

将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重点工程的建设。

六、名词解释

种养循环: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紧密衔接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使物质和能量在动植物之间进行转换,养殖业为土壤及作物提供肥力和养分,从而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资源化利用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的效率。

七、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市歙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民生办(咨询电话:0559-6510122,联系人:胡颖,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