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大安解读《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石大安就该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
二、起草依据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1〕6号)
《黄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歙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指示要求,2023年6月我局起草了《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稿,并在2023年6月21日通过局务会后予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和附则等九个部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明确了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
2.应急准备。明确了预案制定、风险控制、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支持、联动机制等6方面内容。
3.监测预警。明确了监测网络构建与信息收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和预警解除等内容。
4.信息报告。明确了报告流程、报告内容、信息通报等;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响应措施、信息发布和响应终止。
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是本预案的核心内容。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本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6.后期工作。明确了损失评估、事件调查、总结评估和善后处置
7.应急保障。包含资金、装备、通信、技术等保障;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
五、下步安排
根据《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各项工作。
六、名词解释
分级响应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组织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报请县人民政府指导应对。
七、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咨询电话:0559-6510122,联系人:胡颖,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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