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35/202503-00117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3-28
生效日期: 2025-03-2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绩效自评
内容概述: 黄山市歙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性: 有效

黄山市歙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发布时间:2025-03-28 12:37 阅读次数:

黄山市歙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

自评报告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疾控函〔202480号)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分解如下:

(一)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

(二)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全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开展血吸虫病查灭螺,降低传播风险。

(四)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农村地区癫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

(五)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病毒性传染病监测、细菌性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开展鼠疫、人禽流感、SARS等传染病、疟疾及其他寄生虫、饮用水、环境卫生与学校卫生、伤害监测,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316.8万元,市级二次分配9.9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项目完成时间点执行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结核病发现并纳入管理结核病人156例,超额完成治疗任务数,肺结核患者治疗任务完成率100%

2)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数比例100%。治疗任务121人,在治疗人数128人,完成率100%

3)严重精神障碍筛查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1)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AFP、麻风、麻疹、流脑、乙脑及AEFI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监测指标,完成率100%

2)全年查螺面积2106.8625万平方米,累计药物灭螺6万平方米,灭螺任务完成率100%

3)歙县人民医院、杞梓里中心卫生院、王村中心卫生院3家项目医院累计报告伤害卡14560张,报卡及时率达90%,漏报率7.20%

4)完成水质监测样本182份,乡镇覆盖率100%;水质监测信息每季度公示1次。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完成率100%

5)鼠类生态学和病原学监测按照国家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了20241-202412月监测工作。监测完成率100%,网报率100%。蜱虫生态学监测按照实施方案次数要求开展监测,监测完成率100%,并及时将蜱虫样本送往省疾控进行种类鉴定,识别了黄山地区蜱虫种类。

6)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100%,完成指标任务。

7)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任务数检测完成率达100%,完成指标任务。

8)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99.08%,完成指标任务要求。

3.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及时。

4.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有效控制在预算内执行。

5.社会效益指标

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大规模流行事件,有效保证当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可持续影响指标

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均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下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地方主管部门

歙县卫生健康委

资金使用单位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26.75

110.56

33.8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16.8

103.9

32.80%

     地方财政资金

9.95

6.66

66.9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综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下达及时性

及时拨付相关单位

拨付合规性

拨付合规

使用规范性

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执行准确性

准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规范管理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
目标2: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全国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3:开展血吸虫病查灭螺,降低传播风险。
目标4: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农村地区癫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
目标5: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病毒性传染病监测、细菌性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新冠病毒抗体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鼠疫、人禽流感、SARS等传染病、疟疾及其他寄生虫、饮用水、环境卫生与学校卫生、伤害监测,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妇幼健康监测、烟草流行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肺结核患者治疗任务完成率

85%

100%

 

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

100%

100%

 

严重精神障碍筛查任务完成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100%

 

灭螺任务完成率

100%

100%

 

伤害监测漏报率

10%

7.20%

 

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完成率

100%

100%

 

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率

100%

100%

 

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

100%

100%

 

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任务数检测完成率

100%

100%

 

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

90%

91.85%

 

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

90%

99.08%

 

死因监测数据规范报告率

8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及时

及时

 

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有效控制

在预算成本内执行

在预算成本内执行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稳定

保持

保持

 

生态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本指标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0.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