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健康指导)
黄山市歙县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健康指导)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2024年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要求,为辖区内的65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失能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供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歙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歙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辖区内的65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失能老年人数,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失能老年人上门综合健康评估与健康指导服务任务和经费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县级专家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项目任务,并对全县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卫健办对卫生院奖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并负责辖区项目的督导、培训及工作经费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失能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结合年度健康管理服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初步分级。再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评估标准和办法,对辖区内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综合评估。对服务对象及照护者至少提供1次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开展的失能评估老年人信息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并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对服务对象提供2次以上医养结合上门服务,具体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糖监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按每人56元/人投入资金,共计9.1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卫生健康委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并对全县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项目实施工作,并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向乡镇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辖区内65岁失能老年人名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承担项目任务主体,负责为项目实施对象提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接受县卫生健康委、乡镇人民政府监督考核。通过项目实施,歙县共为1625名65岁及以上的失能、脱贫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开展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为符合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综合健康评估。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上门服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与照护者至少提供1次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基本达到预期。
共为1625名65周岁及以上失能、脱贫失能老人提供上门综合健康评估,对服务对象及照护者提供1次以上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供2次以上医养结合上门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基本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提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为1625名65周岁及以上失能、脱贫失能老人提供上门综合健康评估,对服务对象及照护者提供1次以上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供2次以上医养结合上门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影响,基本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医养结合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尚处于起步阶段,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失能老人所需要的专业护理,以目前的乡村医疗资源来说无法满足;还有一些失能老年人及家属对医养结合工作的认知不足、不理解;服务信息未能及时录入系统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开展转诊和预约服务,畅通就诊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做好失能老人的康复护理等工作。
二是落加强宣传,每次入户开展健康服务时都要对户上宣传医养结合和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项目,加深失能老人及家属对此的理解。
三是加大村医培训力度,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确保服务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系统。
四是发展更加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全面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已进行绩效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自评结果将在歙县政务网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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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移支付区域(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健康指导)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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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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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指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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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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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资金使用单位 |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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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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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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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9.1 |
9.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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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9.1 |
9.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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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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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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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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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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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分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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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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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通过一体化系统,按照规定拨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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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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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按照规定执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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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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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规定,依据事权职责进行拨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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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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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上门服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与照护者至少提供1次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 |
共为1625名65周岁及以上失能、脱贫失能老人提供上门综合健康评估,对服务对象及照护者提供1次以上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供2次以上医养结合上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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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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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和健康指导上门服务人数/人 |
1304 |
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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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及以上脱贫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和健康指导上门服务人数/人 |
321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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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65岁及以上脱贫失能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上门服务次数 |
2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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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及以上脱贫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接受健康指导上门服务次数 |
1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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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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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高效开展老龄健康服务工作,最大限度节约医疗资源 |
56元/人 |
56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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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本指标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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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
基本达到预期 |
基本达到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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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本指标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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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 |
基本达到预期 |
基本达到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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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较上年提高 |
较上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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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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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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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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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