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35/202407-0005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12
发布机构: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7-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卫健〔2024〕7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卫生健康委主任徐赛美解读《2024年歙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歙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7-18 15:57 信息来源: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歙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歙政办秘〔2024〕26号)等文件要求, 为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促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获得省级命名的歙县人民医院和县级命名的29健康促进医院(附件1)要根据评估细则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二)2024年,歙县昌仁医院、歙县平和精神康复医院、歙县文慈眼科医院等3家要申报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

 三、建设标准

依据《健康促进医院评估细则(2023版)》开展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强化指导,保证成效。

 五、政策咨询方式

如有对《2024年歙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潘琦虹,咨询电话:0559-651247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