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卫生健康委主任徐赛美解读《2024年歙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歙县创建国家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歙政办秘〔2024〕26号)等文件要求, 为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促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已获得省级命名的歙县人民医院和县级命名的29家健康促进医院(附件1)要根据评估细则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二)2024年,歙县昌仁医院、歙县平和精神康复医院、歙县文慈眼科医院等3家要申报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
三、建设标准
依据《健康促进医院评估细则(2023版)》开展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强化指导,保证成效。
五、政策咨询方式
如有对《2024年歙县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潘琦虹,咨询电话:0559-651247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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