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2024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歙县2024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我县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全县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
(二)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发放印刷材料
印刷材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区、诊室、输液室或咨询台等处,供患者及家属自行取阅。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印刷材料,要有中医药方面内容,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二)播放音像资料
在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候诊区、输液室、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音像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要有中医药方面内容。可结合当月卫生日宣传重点,针对性选择播放内容。
(三)定期更新宣传栏和黑板报
乡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期宣传栏内容,每月至少更新1期黑板报内容。宣传栏和黑板报全年至少要有1期中医药方面内容。
(四)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9次,全年至少要开展1次中医药内容的健康咨询活动。
(五)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身心健康。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全年至少要举办1次中医药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
要求卫生院每期讲座受益人数达一定标准,具体如下:乡镇常住人口数5千人以下每期至少30人;5千至1万人至少40人;1万至2万人至少50人;2万至3万人至少60人;3万人以上至少80人。讲座人数一期不能达标者,可以通过在同月内不同场所不同人群增加一期同内容讲座的方式达到人数要求。
(六)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照年度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社区团体等辖区其它单位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提升业务能力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县级每年至少举办1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专(兼)人员参加的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乡镇至少举办开展2次村级培训,业务培训资料应有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课件、测试试卷、培训照片、培训总结,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的健康教育技术指导,以提高基层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强化项目督导
歙县疾控中心每季度以查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健康教育项目实施进展、项目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以QQ、微信工作群或文件等形式对督导情况予以反馈,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接到反馈后应及时落实整改。乡镇对村级1年至少开展4次督导,并填写督导记录,要有具体督导内容和整改意见。
(四)完善台账资料
1.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年初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年度健康教育的总结评价,并及时录入系统和做好规范纸质资料留存。
2.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每月10日前将上月宣传栏和黑板报更新内容、宣传材料发放情况、音像播放情况、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讲座资料录入系统。并做好规范纸质资料留存。
3.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每月20日前收集并汇总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月报表,每月22日前上报健康教育月报表(电子版)至歙县疾控中心,纸质月报表在下月10日前上报。
联系人: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朱凌燕,联系人QQ:1253399140,联系电话:0559-65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