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52226/202411-00014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11-03
发布机构: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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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者:歙县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4-11-03 17:26 信息来源: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拟定了《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邵懋根   联系电话:0559-6538477。

邮箱:2045635474@qq.com。

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歙县文物事务中心文保股(黄山市歙县徽州路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南门)(邮政编码:245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2024年11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

 

 

关于《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 起草背景

“拯救老屋行动”项目是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项目,该项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留住乡愁、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开展三年来,实现了4个县的“整县推进”项目、12个村的“特色村落保护”项目,总体投入3亿余元,资助老屋千余栋。“拯救老屋行动”完成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积极探索低等级文物保护工作,拟结合类似“拯救老屋行动”对黄山市的低级别文物保护予以支持。2024年财政部设立了“彩票公益金国家古迹文物保护整县推进项目”,并出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4〕97号)。

2023年3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带队来歙调研,对低级别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了解,对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及馆群建设带来的文物保护效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提出要创新开展未定级文物保护利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在经济发展领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模式。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国家文物局提请下,今年财政部设立了“彩票公益金国家古迹文物保护整县推进项目”,并在全国选取两个文物较为集中的区县(歙县、姑苏区)实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逐年推进、全国推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县文物事务中心牵头起草了项目试点方案。

二、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歙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三、 起草过程

2024年4月,编制完成了《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项目技术导则》和《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项目规划方案》。6月20日,《方案》和《导则》呈报至省文物局审批;6月25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方案》和《导则》进行了初审,随即将相关材料呈报至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7月5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专家对《方案》和《导则》进行评审,专家一致通过,当前相关材料均已报送至国家文物局。9月,完成《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初稿。11月5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补助协议与歙县签订。11月29日,对《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再次修改定稿。

四、 主要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7大部分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实施目标、项目管理、实施计划、资金管理、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在2027年以前完成对全县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以及周边环境治理、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重点片区3个:渔梁村、徽州古城、鲍家庄,重点修缮,打造业态。辐射片区辐射片区13个:瞻淇村、三阳村、叶村、竹铺村、中村、许村、江村、显村、白杨村、昌溪村、柔川村、里方村、就田村,以保养修缮为主。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还包括了项目的管理措施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实施申报主体、申报程序、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

修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我县成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整县推进试点县。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长期以来,国、省、市县文保单位,各级政府均设有一定的专项保护资金,县级以上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大量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匮乏,每年都有大量灭失。为此,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发起的“拯救老屋行动”应运而生。歙县自2018年开始积极申报,通过专家评审列入了项目库。

2023年3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刘玉珠带队来黄山市调研,在歙县,对低级别文物的保护现状进行了解,并对安徽徽州历史博物馆及馆群建设带来的文物保护效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提出要创新开展未定级文物保护利用,通过保护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旨在探索文物保护利用在经济发展领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模式。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提请国家文物局向财政部申请设立了“彩票公益金国家古迹文物保护整县推进项目”,在全国选取两个文物较为集中的区县(歙县、姑苏区),实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年推进,扩面推广。

二、项目概况

试点项目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负责实施。歙县通过申报确定项目实施范围:①重点片区3个:渔梁村、徽州古城、鲍家庄;②辐射片区13个:瞻淇村、三阳村、叶村、竹铺村、中村、许村、江村、显村、白杨村、昌溪村、柔川村、里方村、就田村。

三、实施目标

重点片区重点修缮,打造业态。由农文旅集团负责整合配套资金,整体对渔梁村重点开发,延展至徽州古城、鲍家庄,重点投资未定级文物点保护利用,以项目实施带动民间社会资本投入,打造渔梁古街新业态,丰富古城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提升“一城”文化旅游新形象。

辐射片区以保养修缮为主,由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资金,策划包装项目,对非重点区域的未定级文物点,实施文物保养,强化政府收储,引入社会资本介入,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加快村史馆、图书馆、乡贤馆、纪念馆、展览馆等乡村类博物馆建设,丰富乡村文化内涵,助力乡村振兴。

四、项目管理

1.申报主体。项目由产权人申报,同一幢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由全体产权人委托一名产权人申报,也可由受产权人委托的承租人代为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全体产权人同意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2.申报程序。申报人填写《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申报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文物中心。

3.方案和概算确认。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修缮方案和概算,县文物中心组织现场审核及方案审定。保养修缮方案可分类打包编制。

4.确认签字。由乡镇人民政府向申报人告知补助金额、支付方式、承担责任等事项,申报人在《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5.项目施工。项目由农文旅集团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须由符合文物修缮资质的企业承担,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事项由农文旅集团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按审核确定的修缮方案开展修缮,修缮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随意调整方案的,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确因特殊情况要调整方案的,需提出申请,由县文物中心审核和审定。

6.项目验收。修缮项目整体完工后,农文旅集团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资料,依据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验收办法,填写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验收表。

7.项目取消。项目申报获批后,由于申报方原因,3个月内未能实质性进场施工的取消项目。开工后6个月(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未能通过验收的终止项目。

五、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实施项目(2024年5月-2025年12月)

完成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修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5月-9月中旬

1)完成《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集中连片保护技术导则》的编制、报批和颁布,使之具有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控制性。(已完成)

2024年9月中下旬-2024年10月

2)组织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相应的维修方案。

2024年11月-2025年12月

3)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依据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项目(2025年1月-2027年12月)

完成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的整治工作,同时,引进社会资本,活化利用。

1)完成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及基础设施的整治工作。

2)完善展示利用服务设施,引进社会资本,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活化利用。

六、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97号)总体执行;

2.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参照《关于印发<歙县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歙文物办〔2019〕2号)执行。

3.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县文物中心有权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补助款。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物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完善技术支持、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工作协调、项目督导、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未定级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农文旅集团负责实施重点片区未定级文物保护修缮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政策处理、项目推进、后续利用、材料收集等工作。

2.加强督查考核。把歙县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集中连片保护修缮试点项目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

3.加强专家指导。本项目聘请专业技术团队予以技术支持,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要发挥作用,积极参与技术指导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4.加强要素保障。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要整合项目资源,加强文化挖掘与传承,发展各项产业经济,加强后期活化利用,共同推动未定级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