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063/202411-00032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作者:歙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1-26 10:28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2024年1025日-2024年1125日,我单位就《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来人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