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4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第十二批反映的歙县“岔口镇曲木村上游建造自来水厂导致下游水源枯竭” (受理编号:D3AH202410220026) 和“岔口镇正在建设的歙县大洲源水厂区域供水工程取水点选址不合理,下游水量减少影响农作物生产”问题(受理编号:X3AH202410310027)。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岔口镇曲木村上游建造自来水厂导致下游水源枯竭”和“岔口镇正在建设的歙县大洲源水厂区域供水工程取水点选址不合理,下游水量减少影响农作物生产”。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优化歙县大洲源水厂区域供水工程取水方案,重新论证选定取水点并落实泄放措施。
2.将原取水点作为应急取水点,并优化泄放设施,兼具满坝溢流和底孔常流。
3.做好群众法规政策宣传和沟通引导工作。
四、目标任务
优化供水工程取水方案,完成取水点论证调整,完善泄放措施,力争群众理解支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优化歙县大洲源水厂区域供水工程取水方案,从曲木村下游葫芦电站水库取水。
2.完成原取水点拦水坝建设,作为应急取水点,设置泄放设施,兼具满坝溢流和底孔常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意义,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13644
电子邮箱:hssncys@163.com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