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51/202505-0000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5-16
发布机构: 歙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5-05-16
生效日期: 2025-05-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内容概述: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48号的答复 性: 有效

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48号的答复

作者:歙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17:33 信息来源:歙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江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溪头镇石龙堨及相关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向溪头镇共下达救灾资金189万元,用于灾后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受资金投入限制,石龙堨及下游护岸、灌溉水渠未能及时修复。目前,歙县水利局谋划了双竦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批复实施内容包括双竦河石龙堨河段护岸及清淤内容,待资金落实后实施。石龙堨及下游灌溉水渠修复部分,县水利局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持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同时建议溪头镇政府多渠道争取资金,发动群众积极主动性,争取尽早完成修复。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歙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9653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