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水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贯彻落实好县政府提出的“让好水更好地服务歙县人民”的任务要求,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适应歙县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县水利局委托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
经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现已完成《规划》的报批成果。为了让本规划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充分了解该《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10日。欢迎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水利局,以便修改完善,增强《规划》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 电话:0559-6531234
联系人:江秋阳 邮箱: 1755531108@qq.com
附件1:
《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水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适应歙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新时代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等重大问题,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立节水型社会,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开展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水利事业发展的纲领,将为歙县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为此,歙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新时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方略,编制完成了《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3)《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印发)
(4)《黄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2020-2035)》(黄政办秘〔2023〕22号)
(5)《关于印发黄山市202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函》(黄水政函〔2021〕24号)
(6)《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7)《歙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8)《安徽省歙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9)《歙县县城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年)
(10)《歙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4年3月)
(11)《歙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三、起草过程
2024年7月,由歙县水利局牵头,委托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
2024年11月9日,黄山市水利局在屯溪组织召开了《规划》(送审稿)审查会,会议邀请了安徽省水利学会、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和黄山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的五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经审查,同意《规划》(送审稿)通过技术审查。
歙县水利局在征求本局各股室站所对《规划》意见建议的同时,于2024年12月25日,发函至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规局、住建局、林业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新保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建议,2024年12月31日收到了县农业农村局书面反馈的意见建议。
《规划》编制单位黄山市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审查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报批稿)。
修改后的《规划》(报批稿)经再次提交专家组长审查,2025年3月9日收到专家组长同意《规划》(报批稿)的意见。
2025年3月17日,黄山市水利局以黄水政函〔2025〕3号印发了关于审查《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的意见。
四、主要框架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整个歙县行政区,总面积 2122km2,涉及全县15个镇和13个乡。
规划水平年为:现状水平年2023年;中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二)规划总目标
通过编制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价全县的水资源状况,摸清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依据《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歙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合理预测用水需求,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关系,科学制定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及管理对策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三)重点工程
1、水资源节约利用工程建设
(1)至规划水平年,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教育基地、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单位20 处。
(2)规划对歙县丰乐水库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造面积0.4万亩。
2、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1)新建水库工程
根据已批复的《歙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至2035年,规划新建富堨水库等13座水库,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9座。
(2)水库清淤工程
规划对九岔塘、瑶岭、朱塘等16座现状水库进行清淤。
(3)规模化供水工程
拟实施北岸、三阳、霞坑、深渡四座水厂改扩建,新建富资水厂、布射水厂、昌源水厂、濂溪水厂、金川水厂、大洲源水厂、街源水厂、小洲源水厂、太平水厂、长陔水厂、许村水厂、石门水厂、狮石水厂等水厂工程,规划投资3.47亿元。
(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提升改造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97处,规划投资1.3亿元。
(5)农业灌溉工程
规划新建歙县北部中型灌区工程,延伸当前丰乐灌区北干渠至桂林镇,对歙县北部郑村镇、富堨镇、桂林镇、溪头镇等乡镇耕地进行整合,并配套相应渠系工程,形成歙县北部中型灌区,设计灌面10万亩,投资1.0亿元。
对新建水源无法覆盖的分散灌片新建提灌站等,提高灌溉保证率。
3、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
(1)完善和加强巩固现有供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
(2)对规划新增供水水源的水源地及时开展保护区划分、标识牌设立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3)在地下水保护关键区域和潜在污染源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点。
4、水资源管理智慧化建设
(1)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
(2)生态流量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3)智慧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投资匡算
根据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目标与建设任务,本综合规划的投资共分为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智慧化四大类。
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投资测算为56.808亿元,其中“十四五”投资为5.703亿元。已列入歙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投资55.903亿元,本规划新增投资0.905亿元。按建设主要任务划分,水资源节约利用工程投资0.355亿元,占0.63%;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资54.453亿元,占95.85%;水资源保护工程投资1.35亿元,占2.38%;水资源管理智慧化工程投资0.65亿元,占1.14%。
附件2:歙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3-2035)(网上公示简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