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分片联系水库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对小型水库防汛管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局党组成员联系乡镇水库负责制。各联系人要深入各水库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并进行督查,于3月底前完成汛前检查任务。重点督查内容为:隐患排查及消除情况,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巡查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情况,水库防汛预案编制情况,水库蓄水情况、防汛宣传情况等,确保今年水库安全度汛。具体分工见附表。
附:《歙县水利局党组成员联系水库安排表》。
歙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日
附: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