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151/202202-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机构: 歙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2-02-28
生效日期: 2022-02-2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十四五”规划
内容概述: “十四五”规划 性: 有效

【文字解读】《歙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作者:歙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0:29 信息来源:歙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国家将继续大幅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水利发展改革步伐。在重大历史机遇面前,歙县水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用战略眼光科学谋划,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着力提高区域防洪能力和水利保障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环境保护,不断开创水利发展新局面,实现歙县水利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及黄山市水利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歙县实际情况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歙县水利局组织编制完成《歙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依据

(一)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水规划函﹝2020﹞75号)

(二)黄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表的通知》(黄水基函﹝2020﹞9号)

(三)《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歙政﹝2021﹞22号)

(四)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皖水规计﹝2021﹞86号)

(五)黄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黄水基﹝2021﹞5号)

三、起草过程

2020年5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县水利局与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订规划编制委托协议。经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规划整理,于2020年8月完成《歙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23日,县水利局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函至全县各乡镇以及县发改委、财政局、自规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部门征求规划意见,同时,通过部门网站开展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共征集到乡镇意见6条,县直部门意见0条,公众意见0条,共采纳意见2条。

2021年8月18至8月22日,再次发函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自规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应急局、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移民发展中心等县直部门征求规划意见。征集到意见2条,采纳意见1条。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完善规划内容,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规划》(送审稿)评审会,会议聘请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县水利局专家参与评审。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同意规划通过评审。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最新稿。

四、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新老水问题,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守护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江河湖泊保护监管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人民;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人水和谐、均衡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三)总体布局

按照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有序安排、协同推进的原则,从防洪减灾工程、供水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利信息化建设四大方面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四)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配置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利行业全面监管体系。

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区域防洪抗旱减灾与城乡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初步建立,水生态文明与河湖健康保障格局基本形成,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具体发展目标如下表。

歙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项 目

“十四五”规划指标

备 注

1

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损失占GDP比例,%)

(<0.7)

预期性

2

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

(<0.6)

预期性

3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1.3]

约束性

4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12

约束性

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0

约束性

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8]

预期性

7

农村集中供水率(%)

[95.7]

预期性

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5.7]

预期性

9

规模化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

[56.3]

预期性

10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km2)

119

预期性

11

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

[100]

预期性

12

重点取水用水计量率(%)

[100]

预期性

13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率(%)

[70]

预期性

14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80]

预期性

注:指标中带()为5年平均值,带[]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五)规划投资

根据“十四五”期间水利发展的目标和总体布局,歙县“十四五”期间总投资75.16亿元。其中防洪保安57.02亿元;供水保障9.44亿元;水生态环境修复7.49亿元;水利信息化建设1.08亿元;水利行业监管800万元;重点领域改革6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在宣传推动水利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水旱灾害防御意识,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监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利事业、共同推进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张向荣(歙县水利局水利管理股)

咨询电话:0559-65381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