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603-00022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3-30
生效日期: 2026-03-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7:12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以歙县盛鑫养殖场为中心,半径100米左右范围内有较多散养鸡,异味严重,污染情况持续时间较长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以歙县盛鑫养殖场为中心,半径100米左右范围内有较多散养鸡,异味严重污染情况持续时间较长。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引导汪丽莲户退养现有养殖场,拆除养殖设施,并恢复原殖区域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退养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养殖粪污处置,保持养殖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减少异味对周边农户的影响

四、整改目标 

养殖场完成退养拆除,原养殖区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消除养殖异味扰民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6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养殖场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土地已恢复林业种植条件,养殖异味扰民已消除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330日至20254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75354

电子邮箱:hssxmsyj666@163.com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