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水稻保险问题的说明
来电人反映被告知不缴纳水稻保险费就无法发放水稻补贴,对于缴纳保险费用其不认可,望相关部门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来电答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稻谷补贴发放。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农技〔2025〕53号)精神,补贴对象为歙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给予补贴,坚持“谁种补贴谁,不种不补,种多少补多少”的工作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关于做好近期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歙农险办(2025)3号)精神,2025年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基本情况为:保额1100元/亩,保费66元/亩,其中:财政补贴 70%,农户自缴30%,即财政补贴46.2元/亩,农户自缴 19.8元/亩。要求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农民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政策解读,特别是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了解掌握农业保险政策,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三、沟通宣传情况。6月12日,县粮油站已经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障措施,也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鼓励农户参加保险;稻谷补贴是一项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水稻实际种植户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按照谁种谁补贴的原则发放给当年水稻实际种植户,没有“不缴纳水稻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保费就不能享受稻谷补贴”的规定。同时向您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遵循自愿原则鼓励农户参加粮油等作物的政策性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您表示已经知晓政策了。如有疑问,请联系歙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59-653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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