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快构建“5321”农业新格局,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顺利推进我县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工作模式,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相关内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8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以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歙县农业农村局。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方益东;联系电话:0559-6537065;邮箱:1031720343@qq.com。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盯绿色高效“农业强县”目标,构建“5321”农业新格局,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处理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各主体的权益关系,聚焦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示范推广农村土地收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打破一家一户承包地的界限,实行集中连片的规模作业,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猪鱼茶菊果”农业主导产业,通过收储、托管等形式,促使农村承包土地向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吸纳、培育优质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参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强村富民兴业。2024年,全县计划完成收储、托管服务总面积不少于2万亩(附件1)。农业生产大托管作为重点示范推广方式,各乡镇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分布和发展特点,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三、服务类型
(一)关于农村土地收储
本方案的农村土地收储,是指村集体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收回原承包农户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为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做储备。重点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区、重点农业项目建设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乡镇小型农业加工园区等地开展农村土地收储工作。农村承包地收储严格按照自愿有偿退出原则,由承包户主动提出申请,并向村集体书面提交《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申请书》(附件2-1),再与村集体签订《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补偿协议》(附件2-2),村集体统一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收储补偿价格可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农业生产托管
(1)托管方式
基于土地全要素、生产全过程的“全托管”,也称为“大托管”。在茶菊、林果等产业发展集聚区、撂荒土地整治区、恢复耕地和新增耕地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由村集体统一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协议,化零为整集中规模连片后,再由村集体遴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销于一体的全程服务。
基于农业生产一个或多个环节的“半托管”。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供”的优势,推广“服务主体+村集体+农户”半托管服务模式,在耕、种、管、收等生产环节,烘干、储藏、保鲜等加工环节,统防统治等服务环节,以及在品牌营销、数字农业等销售环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农户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与经营主体签订托管协议,实施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村集体提供必要的居间服务。
(2)托管流程
1.确定实施托管服务的村
①村级开展申报。村集体根据群众意愿和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明确托管地块及面积、主要作物类型、服务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报乡镇审核后申报实施。开展自然村整治、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的村,以及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优势村,应当积极组织申报实施。
②乡镇审核把关。乡镇对村集体申报的托管服务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考虑村级党组织战斗力、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能力、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等因素,对标年度工作任务,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村。
③做好服务指导。以乡镇为单位,将托管实施方案统一报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主管部门根据农事生产需要指导乡镇、村集体做好托管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托管服务。
2.选定服务主体
④选定服务主体。各乡镇优选本地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强村公司,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优质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数据须录入江南产权交易平台的应当及时录入。
3.开展托管服务
⑤签订服务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市场交易、竞争性洽谈等方式,择优选择符合产业发展的托管服务主体,签订合作协议(附件2),建立服务关系。
⑥农业保险兜底。推动保险公司量身定做特色农业保险新产品,在国家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提供商业补充保险,提供的保障额度能够覆盖地方农特产品种植收入因自然灾害、价格和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让投保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旱涝保收”,实现预期收入托底。
⑦开展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农户三方研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兼顾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
四、重点工作
(一)精准找“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重点农业项目建设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区、撂荒地整治区、茶园荒芜区、恢复耕地和新增耕地等区域开展收储和托管服务示范推广。
(二)择优选“人”。各乡镇、村积极开展要素招商、产业招商,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状况、社会化服务水平、辐射带动能力、社会信誉等情况择优选取合适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收储、托管服务。
(三)多方筹“钱”。积极对上争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EOD项目、新保资金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招引社会资本参与收储和托管服务;用好金融信贷资金,利用“强村贷”等信贷产品资金助力发展;还可以通过村集体自有资金,引导农户以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众筹启动资金。
(四)科学立“项”。相关乡镇、村集体将收储和托管的土地资源,结合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恢复耕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作实际,科学谋划“猪鱼茶菊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等项目,统一进入乡村振兴局、移民中心、新保中心等项目库储备,有序落地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对收储、托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村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等。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农业生产风险分析预警,提高服务主体应对风险能力。
(二)推动任务落实。农业农村、林业、财政、资规、水利、乡村振兴、歙茶中心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合理分工,共同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猪鱼等产业土地收储和生产托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果产业生产托管工作;县歙茶中心负责茶菊等产业生产托管工作;县资规局负责全县恢复耕地和新增耕地有关数据采集;县财政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分别做好资金保障、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谋划指导和入库等工作。
(三)提供政策支持。对全托管3年以上的规模连片(可分成1至3片)100亩以上签订规范合同的村集体,给予300元/亩/年的补助,单个村集体当年奖补不超过 20万元。本年度内开展土地收储20亩以上的村集体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补助资金从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补助资金可用于收储、托管工作过程产生的工作经费、土地整治、基础设施提升费用以及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等方面。各乡镇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向开展实施农业生产收储、托管服务的村集聚,形成奖补政策合力,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提供资金支持。林业、歙茶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对所涉产业进行政策激励。
(四)高效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乡镇、村发挥基层组织功能,做好基础工作,充分依托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专业服务能力,引导村集体与农户、服务主体签订规范服务合同,强化内容约束和可追溯管理。做好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引导农户代表、村集体积极参与服务监管和质量监督。
(五)强化督导调度。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四化”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调度并收集、统计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工作进度,不定期深入开展大收储、大托管服务区域现场查看经营、管理状况,对未尽职责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目标
附件2-1: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申请书
附件2-2: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补偿协议书
附件3: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方)
《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黄山市第七次党代会和《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中共黄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工办〔2023〕19号)文件精神,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探索示范推广农村土地收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实际,起草了《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共黄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工办〔2023〕19号)。
三、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工办〔2023〕19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淮南市实施“两委托两跟进一托底”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成功经验,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实际着手起草《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10月9日,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征求〈歙县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草拟)意见的函》,2024年1月17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农业生产大托管座谈会,2月5日,印发《关于再次征求〈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修改稿)意见的函》,2月28日,在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召开农业生产大托管征求意见会,在座谈会和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并吸收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歙茶中心、深渡镇、溪头镇等单位意见建议,形成《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服务类型、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五大部分,后附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目标、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申请书、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补偿协议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方)。五大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盯绿色高效“农业强县”目标,推动构建“5321”农业新格局,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坚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聚焦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探索示范推广农村土地收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
(二)目标任务。围绕我县“猪鱼茶菊果”农业主导产业,通过收储、托管等形式,促使农村承包土地向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吸纳、培育优质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参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强村富民兴业。2024年,全县计划完成收储、托管服务总面积不少于2万亩。
(三)服务类型。收储是指村集体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收回原承包农户自愿交回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为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做储备。托管分为基于土地全要素、生产全过程的“全托管”,(也称为“大托管”)和基于农业生产一个或多个环节的“半托管”。
(四)重点工作。一是精准找“地”,二是择优选“人”,三是多方筹“钱”,四是科学立“项”。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推动任务落实,三是提供政策支持,四是高效组织实施,五是强化督导调度。
附件1:歙县2024年农业生产大收储、大托管服务示范推广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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