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301-0002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1-20
发布机构: 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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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关于新安江附近垂钓政策的说明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1:29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市民来电咨询:近期在歙县新溪口乡新安江附近垂钓,渔政部门的船上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垂钓,望相关部门告知具体政策。(钓鱼方式为一杆一钩)

    市民来电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垂钓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1年3月1日歙县人民政府印发《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禁渔的通告》,其中规定: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昌源河、街源河、布射河水域及实验区布射河口至街口断面水域和新安江王村至浦口段水域属禁渔区,继续按照《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禁渔的通告》(歙政〔2019〕40号)实行全年全面禁渔。二、我县所辖其他各小河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 时。三、禁渔区、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和破坏江河鱼类自然繁殖、增殖的行为。各沿江市场、县内各农贸市场、冻库、餐饮单位严禁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新安江干流王村至街口断面水域全部属于禁渔区,全年禁止垂钓。请垂钓爱好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县水产种质资源。在非禁渔期(7月1日至次年2月底)的休闲垂钓可以前往丰乐河、扬之河、富资河和其他新安江支流(除昌源河、街源河、布射河等明确规定的禁渔区外)等河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