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1903-0000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03-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歙县王村镇徽秀园(东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3-14 10:23 信息来源:歙县住建委 阅读次数:

歙县王村镇徽秀园(东苑)项目位于王村镇王村村,东侧为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2m),南侧为民房,西侧为“徽秀园”项目,北侧为民房及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m)。项目出让土地面积为8882.98㎡,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1.0≤容积率≤1.6

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9年元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组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不断深化完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375.9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212.75㎡、不计容建筑面积2163.18㎡),拟建47层住宅楼(有半地下室杂物间),停车位119个,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2%。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图,项目地块北侧已建民房的日照采光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为2019314日至201932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方式:0559-6512199(电话) 0559-6512497(传真)

公示网址:http://www.ahshx.gov.cn

公示地点:王村镇政府公示栏、项目现场(东、西、南、北各一处)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  歙县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科(收)   邮编:245200

 

  歙县城乡规划局     

   2019年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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