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603-00016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03-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性: 有效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落实情况】2026年一季度县住建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15:02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近日,住建局积极开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分管领导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照《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内容。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我局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持续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