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504-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4-25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4-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建管〔2025〕51号 词: 徽派古建产业
内容概述: 徽派古建产业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歙县2025年徽派古建产业推进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5:38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促进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守好实体经济根基,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变化,保持现有优势、挖掘潜在优势、放大特色优势,深化“链长+链主”推进机制,推进徽派古建品牌建设,向内深入挖掘徽派古建产业人文底蕴和技术遗产,向外持续加大徽派古建品牌影响力,助力开创歙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根据《歙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作方案》部署,徽派古建产业为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着力从确保完成徽派古建产业产值目标和推进徽派古建品牌建设两方面入手,力争到2025年底,徽派古建产业产值突破10.69亿元,产值增速达20%以上。

三、具体实施举措

(一)充分发挥产业推进组机制。积极构建完善“从产业到行业到细分赛道”的五级体系架构,充分发挥以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体局、县文物事务中心、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共同参与的产业链推进小组机制优势,坚持每季度一调度,确保2025年全县产值增速达20%以上,总产值突破10.69亿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体局,县发改委,县文物事务中心,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推进徽派古建项目品牌建设。加大对徽派古建项目在省市标化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评优评先的支持力度,加强宣传指导工作,争取2025年“迎客松杯”市优项目5个以上、“黄山杯”省优项目1个,加大徽派古建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筑业协会,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持续培养全产业链企业。持续摸排古建构配件生产、原材料供应、文创产品等企业(工作室)底数,加大对古建产业企业扶持力度,增加产业链企业数量,推进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鼓励现有产业链企业资质升级、新增资质,加强企业竞争力,争取2025年培育产业链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助力拓展古建外埠市场。1.积极开展外埠调研交流工作,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带领企业前往外地交流古建产业经验1-2次,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承接合作项目,全面参与长三角地区古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建筑业协会,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2.积极参与全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主动谋划、寻找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3.持续关注外地古建项目信息,积极推进市外在谈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加大产业人才培育力度。1.深入挖掘2025年徽州古建工匠人才,争取推荐30名以上“徽州古建工匠”人才参与评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体局,县文物事务中心,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县人社局,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2.支持徽派古建产业学院做大做强,加大对徽派古建产业学院宣传力度,推动行知学校与古建企业合作,发挥“名师带徒”技艺传承模式,完善名师工作室建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安徽省行知学校,县建筑业协会,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3.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给予社会荣誉和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建筑业协会,安徽省行知学校,县砖雕协会,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六)多样挖掘徽派古建技艺。1.深入开展人物轶事搜集工作,挖掘徽州古建匠人的工匠精神,完成1篇徽州古建匠人故事的搜集编写工作。2.整理徽派古建筑施工及制作技艺口诀,完成2个技艺口诀的搜集编写工作。(责任单位:县建筑业协会,安徽省行知学校,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七)鼓励企业技术研发创新。1.鼓励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工作,实现新技艺、新材料上的突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科商工信局,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2.引导门窗企业加大对仿古门窗的研发生产。(责任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住建局,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八)助推“徽派产业+”产业发展。1.充分利用各级保护资金、专项资金,加大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打造具有代表性的、有宣传力度的名城名镇名村,转化为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县文物事务中心,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2.在新建建筑中积极推行徽派建筑风格、拓展徽派建筑应用领域,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空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物事务中心,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徽派古建筑,争取完成2个以上活化利用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建筑业协会,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投集团,开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4.引导构配件生产企业、徽派三雕企业创新延伸新的文创产品,通过网络大力宣传、促推徽派古建产品。(责任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体局,县住建局,歙州农文旅集团,徽派古建产业企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