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406-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建管〔2024〕89号 词: 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15:41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施工监理单位:

汛期和高温季节来临,不安全因素增多,建筑施工容易引发各类事故。为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制度。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超前防范,努力做好防范事故能力;要针对本工程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制定有效防范方案和应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

    二、加强涉水项目管理。施工企业要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尤其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以及临时用电安全运行情况。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气温超过35℃时,11:00-15:00期间不得安排作业人员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38℃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以防作业人员中暑;杜绝作业人员疲劳作业。同时要落实每位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物品,做好防暑降温知识宣传。

四、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夏季是疾病传染的高峰期,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做好工地公共场所,如食堂、宿舍、厕所以及临时办公室等人员集中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创建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并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防范,提供卫生、洁净的饮用水,严把食物采购关和贮藏关,不提供生冷食品,切实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五、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夏季天气炎热,气温高,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企业防火能力,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执行,严格动火审批制度,保证工程消防安全。

     六、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以下工作:一是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经体检合格后上岗作业,坚决制止违章作业。二是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督促其规范佩戴使用。三是洞口、临边采取加盖封严、设置防护栏杆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明确责任人。四是在进行绑扎钢筋、支拆模板和浇筑混凝土等作业时要搭设操作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设立可靠的立足点。五是钢结构施工设置爬梯、平台、安全悬索或其他设施,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严禁吊运预制构件时在构件上站人。

七、切实抓好文明施工工作。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天气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车身封闭、干净整洁,不得带泥上路。加强对工地周边环境的管理,管好自己的工地、自己的门,工地周围干净整洁,不得堆存建筑、生活垃圾,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八、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符合实际和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夏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强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同时做好塔吊、外用电梯、脚手架等高耸设施的防雷电工作。

九、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各建筑企业要对在建工程安全状况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排查重点放在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施工用电、塔吊和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用房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消除因高温和降雨引起的各类隐患。各建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

十、强化应急值守,保证信息通畅。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大管理和监理力度,切实落实各项防汛降温措施,建立落实高温汛期值班制度,遇有重大隐患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联系电话县住建局建管股0559-6512673)。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