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403-0001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3-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6:52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保证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基于供水、水质、水压、供气、气质及故障停水停气计划通知、恢复时长等关键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住建局牵头制定本方案,作为对各供水供气企业执行相应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起草过程

县住建局根据黄山市住建局制定的《黄山市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为保证我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结合我县实际,于311日征求局城建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及局相关负责领导,经修改完善后按照发文流程印发了《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

三、工作目标

提高我县供水供气可靠性,加强供水、水质、水压、供气、气质、计划及停水停气计划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供水供气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三部分,主要分为供水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一)供水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本条款规定了针对供水行业违法行为的惩罚基准、对下游企业和居民的补偿机制及应急保供预案。本条款涉及的惩罚标准、补偿机制及应急保供预案,以《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文件为依据。主要分为:1.惩罚机制;2.补偿机制;3.应急保供预案。

(二)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本条款规定了针对供气行业违法行为惩罚基准、对下游企业和居民的补偿机制及应急保供预案。本条款涉及的惩罚标准、补偿机制及应急保供预案,以《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文件为依据。主要分为:1.惩罚机制;2.补偿机制;3.应急保供预案。

(三)工作要求。主要分为:1.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2.加强智能水、气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水、气网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城市供水供气可靠性;3.加强政企联动、数据互通,优化企业内部通水通气工作流程,加强时限管控,不断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办理环节,持续缩小水、气接入时间。开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降低用户用水用气成本。

五、创新举措

1.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供水供气企业由于工程施工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供气的,提前24小时发布信息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严格控制停水停气时长及区域范围。

2.加强智能水、气网络建设。扩大不停水不停气作业范围,拓展复杂条件下的不停水不停气作业,提高计划停水停气管控水平,持续降低用户年平均停水停气时间及次数。

六、下步工作计划

供水供气企业分别制定供水供气可靠性实施方案,供水供气企业暂停供水供气备案表需及时报县住建局备案,县住建局加强对供水供气企业的监管监督。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印发《歙县供水供气可靠性管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59-6513829,联系人:项叶彬,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