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312-0001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3-12-21
生效日期: 2023-12-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住建局局长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20:41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消委会、市消委会和县消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住建领域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两节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通知》于12月10日书面征求了局建管股、局城建股、县房管中心及从事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程建设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燃气经营等企业机构意见建议,无反馈意见建议。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县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燃气经营企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创新举措

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全方位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力争在冬防期间做到单位查一遍、隐患清一遍、管理促一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冬防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由县住建局局长范文明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洪泽煜、方志德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任务推进。

(二)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在修订方案时重点结合之前的方案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帮助进一步完善方案。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局建管股。(咨询电话:0559-6518860,联系人:叶旋,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1.检查各建筑工地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外架密目网材料选用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是否配备消防设施;

4.临时用电、氧气乙炔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等。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1.督促物业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2.指导物业企业对业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等法律法规禁止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执法处理时协助配合。

(三)燃气经营企业安全

1.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2.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根据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及时报送信息,每月22日前向局建管股报送当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