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312-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3-12-21
生效日期: 2023-12-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建管﹝2022﹞302 号 词: 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20:40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机关各有关股室、房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方位排查整治住建领域风险隐患,确保火灾形式持续平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现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防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范文明任组长,副局长洪泽煜、方志德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二、任务措施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建管股、质监站工作人员对在建工地进行监督抽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各建筑工地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外架密目网材料选用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配备消防设施,临时用电、氧气乙炔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等。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房管中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督促物业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指导物业企业对业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等法律法规禁止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执法处理时协助配合。

(三)燃气经营企业安全

城建股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按照《歙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配合做好其他部门负责的燃气安全相关环节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依法治理

各有关股室、单位将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开展宣传教育

各有关股室、单位要根据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有关股室、单位于每月22日前向住建局建管股报送当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附后)。

(联系人:叶旋,联系电话:0559-6518860,报送邮箱:524849795@qq.com)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12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