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公示
为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黄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2019—2021年)行动,根据宏观发展环境与自身发展条件的变化,为适应新的宏观发展环境,促进歙县提升发展,引导歙县海绵城市建设,编制了《歙县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 2021年2月7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ahshx.gov.cn(歙县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公示:歙县住建局五楼公示栏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人:吴彩璋 电话:0559-6515293
(2)信件寄往:歙县住建局 邮编:245200 (信封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歙县总规确定的城区范围保持一致,即西北至规划黄杭高铁、东北至黄千金铁路、西至城西大道、南至西干山北麓山脚,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同时研究范围扩大至歙县城市规划区(包括徽城镇、郑村镇、雄村乡全部行政管辖区的范围,富堨镇富资河两侧地区,桂林镇镇区及以南地区,王村镇镇区及以北地区,总面积约267.99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
近期:2019~2021年;远期:2022~2030年。
(3)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2019-2021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远期目标:2022-203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4)规划主要内容
1、通过对歙县中心城区用地、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现状的分析,了解歙县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需求,确定海绵城市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及技术路线。
2、确定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将歙县中心城区划分为20个建设管控分区,并因地制宜制定各分区的管控导则,管控导则主要包括水生态、水安全以及水环境三个方面。
3、制定分类地块建设指引,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建用地、绿地用地及工业用地。
4、制定分类项目建设指引,主要包括建筑与小区项目、城市道路项目、城市绿地与广场项目以及城市水系项目。
5、制定近期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确定歙县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区域建设范围为西至皖赣铁路、北至富资水、南至丰乐河、东至练江。制定近期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水生态方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定为70%,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7.5mm;水安全方面,近期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10年一遇。低影响开发设施单元布局方面,下凹式绿地规划面积为17.71公顷,人工湿地规划面积为56.32公顷,可渗透地面和透水性广场规划面积为57公顷。
(5)相关规划图纸
附图一、规划区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
附图二、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图
附图三、中心城区水安全系统规划图
附图四、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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